《海東》
Dec 21, 2020

東海大學董事會,大學最高決策單位,同時也是最深不見底的地方。

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 (Check and balance, 聯邦黨人報)

你以為這些事情離你很遠, 但事實上他卻時刻影響著你

東海長期以來都缺乏一個室內球場,並且早在 2017 年就已經通過校務會議興建, 但不只拖了很久才開工,現在的成品更是慘不忍睹。

當我們看著逢甲、義守等大學紛紛落成了嶄新的宿舍,有沒有人想過是誰偷走了 我們朝思暮想的「新宿舍」?

校長只要與董事意見不合,就可以隨意解職,讓表面上的「最高決策者」成為他們的傀儡。甚至傳出連跟校長打官司的訴訟費,都是用你我的學費去支付的 !

這是東海董事會,一個隻手遮天,權力腐化,並拒絕改革的機構; 但不幸的是,直至今日,他們仍都握著東海大學最高的決策權力。

並非與你無關

多數人會覺得與他們無關,但那其實是因為他們不知道,繳的學費都往哪去了。 日常中都可以看到一些人會關注政府怎麼去使用我們的稅金,所以你會發現到 某些人抱怨說「我的錢不想幫國家養 O O O 」「我的錢不想幫國家買 O O O 」

那難道你的學費,就不值得你的關心嗎 ?

董事會怎麼來的 ?

校園不是營利單位,私人企業「老闆」的概念不應該存在。

創校初期財務方面是聯董事會直接或間接所支持的,民國六十年,在聯董事會還沒有為東海存下一筆能長期運 作的基金、未將東海的行政組織培養到能在財政自立自 足的地步時,就淡出了對東海的財務及行政上的干涉。

董事會失控的開端

當時學校成立「教授會」,主要的財務來源是靠學生及 家長所付出的學雜費、政府的補助以及校友和社會人 士的捐贈,東海大學因而得以渡過難關,並開始自給自 足。而台灣後來制定的私校法規,政府原本想藉由專業 人士的指導來使學校的發展更好,因此派定了董事會來 輔助東海大學的發展,之後幾次修法之中更將東海的董 事會定調為公益董事會,使其任期不受限制,並期許董 事會得以發揮專業,輔導校務的發展,卻不料從此失去 了制衡董事會的力量,學生乃至於教職員都淪為權力鬥 爭的一枚棋子。

校園背後的那隻手

董事會就像一隻看不見的手,不只不能用來幫助東海這個巨人順暢運作,甚至在某些時刻遮住巨人的雙眼、 掐住巨人的脖子、阻撓巨人的另一隻手,讓巨人只能原地踏步、窒礙難行。2014 年,在鄭捷事件發生後,東 海大學一夕之間陷入黑暗之中;當時,時任校長湯銘哲 教授以一封致東海的公開信,帶領東海大學全體挺過困境,這時的湯前校長,正如同巨人的眼睛一般,試著幫 巨人找出名為希望的道路;然而,本應該作為東海的影子支持這個巨人的董事會,卻伸出了看不見的那隻手, 試圖將這雙眼給遮住。

清算與訴訟

2014 年底,東海綠之心工程 ( 原乳品小棧擴建工程 ) 已屆完工之際,湯前校長於董事會議中向董事會提出個別董事違紀介入工程之行為卻未受重視,在向教育部檢舉弊案後, 卻遭董事會臨時開會停職,不僅不符合法律程序,亦有公報私仇之嫌。

2019 年底,經歷了四年多訴訟,最終最高法院宣判決湯前 校長勝訴,其任期應仍為三年,遭違法解聘到任期正式結 束之一年期間,東海大學須賠償期間短少的薪水,其中產生之費以及敗訴所需支付之訴訟費,卻是由學生所繳納之 學費負擔,且此案相關證據,如會議記錄、各方聲明與其 他相關資訊都不甚透明。

最後來到判決的部分,這次的判決對於台灣大學法及私校 法長期以來的漏洞與缺失填補起到很大的影響與變革。其確立了法院對濫權解聘的看法及設立了對私校中契約關係 的一定標準。對於校長的解聘如此草率,將一定程度影響未來其他學校遴選校長或確立聘任契約間的不平衡。

東海校長湯銘哲遭逼退?蔡其昌批董事會「私設刑堂」 (ETtoday 政治新聞 )

制度漏洞 缺乏專業

而實際上董事會介入學校的工程或是學校的決策早已 不是第一次,早在十幾年前,有鑑於學校的體育館已 經老舊不堪,極待修繕,且設施已經不敷學校師生使 用,因而規劃建造新的體育館,然而卻因為董事會的 干預而不了了之。

直到前幾年,學校又在會議之中重新討論建造新的體 育館,並且在會中作出決議。然而一所學校當中最高 的決策平台所通過的議案,最後卻又再度被董事會片 面的否決,致使體育館的興建延宕多年,至今仍未見 雛型。董事會何以有這樣大的權力?首先可能得先從 董事會如何產生,又為何人人趨之若鶩開始說起。

全教總 「私校亂象層出不窮 要求盡速完成私校法修法」 記者會

東海大學董事會乃依據私校法所設立之公益董事會, 原意為信託、代管之意,希望透過社會賢達的參與, 來協助大學的校務發展,並且因其成員和校園沒有太 多的相關,所以在改革上比較沒有太多的包袱。公益 董事會的其中一個特點在於成員是由董事會的成員推 舉所產生,且連選得連任,因此成員數十年如一日, 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而且由於成員是由董事會的成 員彼此之間推舉所產,因此就算不募款、沒能力、決策失誤,只要懂得搞好人際關係,還是可以快快樂樂做到老。

位高權重 人人都想當董事

而大家想要成為董事的原因在於某大學的董事這個身 分可以帶來很高的社會聲望,附加的職務之便也極為 可觀,要跟銀行貸款、要創業或是混得很差想要拿這 個身分來炫耀一下的時候,都很好用。這些都還只是 最基本的,職務之便可以做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

此外,董事會擁有的權力極大,而學生會可以運用的 武器則是極為不對等的少。

學生會並沒有辦法參與到校長遴選,和各處室一級主 管的任命(人事權),也沒辦法制定或是審核預算(預算權),在學校的最高(理論上?)決策平台行政會 議中沒有席次,學生能參加的校務會議之中也只有少少的幾位學生代表,因此很難單獨提出法案或是主導法案的審理。

比如說各位菸民們心心念念的校內吸菸區,儘管學生 會發放問卷調卷並且取得近七成受訪者的支持,也成功說服教師代為提案,但是第一次送校務會議時被排在最後一案,第二次副校長在會中表示反對,然後…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職權無限擴張 政府無法可管

但董事會卻同時具有這三項非常重要的權力,比如說他可以決定校長的去留、選擇聽話的人擔任校長和學校的一級主管。雖然沒有辦法主動編列預算,也沒有 辦法主動的制定法案或是參與法案審理的過程,但是 學校最高的決策平台(理論上啦……)行政會議上所通過的預算案和法案,董事會卻可以逕行否決預算、 駁回議案,或是把會議通過的法案擱置而不送教育部, 使其無法生效。 換句話說,董事會不論做的好不好,對學校有沒 有具體的幫助,都可以一直做到死,而且同時具有相 當重要的人事權、立法權和預算權,再加上教育部的默認、學生的漠視,董事會形同掌握了行政、立法、 司法,如同大學裡的土皇帝。

各團體都在推動不同版本的私校法,包括民進黨、行政院、張廖萬堅、高教公會與時代力量

私校法修法高高舉起 輕輕落下

針對這樣的情形,許多倡議團體都曾提出批判並要求改革,比如說 2016 年學生就曾組成私校改革聯盟,並且提出 了董事會增設學生董事、董事任期應受限制、會議及財務資訊公開等七點訴求。另外時代力量也曾提出不同於行 政院及民進黨版本的法案,法案內容包刮了增設董事會席次、學生代表為當然成員,樹黨也曾聲援學生及私校改 革聯盟的訴求,然而各校的董事會們彼此集結起來卻形成一股極為恐怖的勢力,各大政黨皆不敢輕易得罪。推動 多年的私校法修法最後也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修法通過後的版本仍然無法對於私校的董事會產生有力的制衡。

私校法修法各版本比較 ( 資料來源:立法院、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5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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